市交巡警支队到我院视察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编辑:田明山 日期:2018年12月05日 )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更好地建设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12月1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救助基金管理科负责人孙鑑到我院视察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准备挺充分。”孙鑑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同时对下一步工作的完善提出了指导意见。
据了解,为了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项救急难、解民忧、促稳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聊城市政府日前发布了《聊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助“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救助的“绿色通道”,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因抢救费用问题而耽误抢救。
作为“聊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定点医院”,这意味着,凡在聊城市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均可到我院就诊,对符合垫付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的前72小时抢救费均由医疗机构依法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无需受伤者或家属再到相关部门申请救助。我院按照《聊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助“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迅即展开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建设工作,设置了救助场所,配备了人员,设计印发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政策解读》《救助基金的垫付条件及偿还责任》等宣传材料,以推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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